工傷醫保
福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一、參保對象
1.福州市行政轄區內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
(1)已參加福州市職工醫保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人員;
(2)福州市行政轄區內無雇工個體工商戶;
(3)福州市行政轄區具福州市城鄉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
(4)福州市居住證(有效期)持有人員。
以上四類人員可按屬地管理原則,參加所在地的職工醫保。
二、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范圍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由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兩部分構成?;踞t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范圍、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標準范圍、門診特殊病種和治療項目目錄范圍相應的管理規定。超出規定范圍的藥品、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病種和治療項目的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予支付。參保人員必須持社會保障卡就醫購藥,刷卡結算。
三、參加職工醫保享受的醫保待遇
(1)個人賬戶劃撥;
(2)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
(3)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
(4)住院醫療費用統籌基金支付;
(5)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基礎上,享受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待遇。
四、職工醫保費每月劃入個人賬戶標準
(1)在職職工40周歲以下(含)的按本人月繳費工資的2.8%劃入個人賬戶;41周歲至法定退休年齡的按本人月繳費工資的3.5%劃入個人賬戶。每月應繳醫保費到賬后劃入個人賬戶。
(2)退休人員按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4.5%劃撥。退休人員無基本養老金的,其個人賬戶按每人每月20元劃撥。每月1日劃入個人賬戶。
五、醫療保險待遇
(1)基本醫保結算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普通門診統籌基金支付規定:
1、年度內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普通門診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目錄范圍內的醫療費用,按以下標準支付:
2、在醫保定點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普通門診使用國家基本藥物的藥品費用取消起付線,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比例支付。
(3)住院補償待遇:
住院患者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就診的,目錄范圍內費用起付線和報銷比例如下:
六、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待遇
職工醫保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是解決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補充保險費由統籌基金支付,賠付范圍為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12萬元)以上、50萬元(含)以下,符合醫保目錄內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醫療費用,理賠比例為90%,刷卡結算。
七、社會保障卡申領
社??ㄉ觐I及補換卡業務由海峽銀行負責,可登錄網站(www.fjhxbank.com)查詢,或在“眾行海峽”APP查詢預約辦卡。
八、醫保咨詢服務
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可關注微信公眾號“福州醫療保障”了解或拔打咨詢電話:12345、12333。
城鄉居民醫保繳費事宜可關注微信公眾號“福建稅務”了解或拔打咨詢電話:12366(納稅服務)、4000012266(社保費服務)。